南孫跳起來,往蓮蓬頭下洗刷,她仍然留著長發,已沒有時間吹乾,只得濕漉漉垂肩上,取過牛仔褲穿上,發覺自己胖了,拉鏈拉不上,狼狽地換上沒有線條的絨線裙,才擦口紅,門鈴就響起來。
南孫實在怕老太太對王永正說些足以令他誤解的話,就這樣跳去開門。
門外站著老太太的教友及王青年。
四人一輪寒暄才分頭坐下。
王永正穿著燈芯絨西裝,一表人才,南孫想,同他走出去真是挑戰,旁人一定會想,這樣好看的男人的女友卻不怎麼樣。
她打開王永正帶來的巧克力,老實不客氣地吃起來。一方面王永正也看著南孫發獃,這已是他們第三次見面,這女孩子不住令他驚異。
第一次,在外國,她一腳泥濘,破褲,面孔卻似拉菲爾前派畫中女角,濃眉大眼長發,象牙般皮膚,彼時滿園落花,她舉腳踢起小徑中花瓣,給他的印象如森林中精靈。
第二次,她穿著標準套裝,全神貫注與電腦打交道,肅穆的臉容有一股哀傷,野性長發盤在腦後,但他還是一眼就把她認了出來。
然後是今天。
她身上還有藥水肥皂味道,清醒活潑,頭髮用一隻夾子束起,嘴上有一點點口紅,看上去心情比較好,選擇巧克力的時候,大眼中有一種天真的渴望與貪婪,糖在嘴裡融化的時候,她微眯眼睛享受,就差沒唔的一聲。
王永正心想:就是她了,必要時死追。
他見過太多才三分姿色便到處申訴同性都妒嫉她的女子,他有點倦了,難得見到一個不搔首弄姿又真正漂亮的蔣南孫,他不笨,決心抓緊她。
兩位老太太坐在年輕人當中,也不好說話,於是孫姐妹搭訕說:「我們到房間去禱告。」
小小客廳只剩下他們兩個人。
王永正說:「你祖母很可愛。」
南孫抬起頭一想,「是的。」以前才不是,但磨難使她們長大成熟老練,凡事都不大計較了,並且肯努力叫旁人愉快,即使略吃點虧,也能一笑置之。
不久之前,她同她祖母都不可愛。
南孫笑了。
這一抹不久會出現的神秘笑容,也使王永正著迷。
「要不要出去走走?」
「Quo Vadis?」
王永正一怔,用手擦鼻子,興奮莫名,他知道找對了人,蔣南孫永遠不會叫他沉悶。
「你不會到我寓所去坐坐吧?」
南孫側頭想一想,「為什麼不,總比在街上亂擠的好,你看上去也像個大好青年。」
「請。」
兩人走到路口,南孫就叫扒手光顧了,她根本沒察覺荷包不翼而飛,一轉頭只看到王永正同個陌生人辦交易,剛在詫異,看見王永正取到了一隻似曾相識的皮夾子,突然驚醒,才發覺手袋已被打開。
王永正笑吟吟把荷包還她。
南孫覺得被照顧真正好,索性乖乖尾隨王永正身後,她感慨地想,天涯海角,就這麼去了也罷。
王宅非常幽靜,在近郊,是那種兩層樓的小洋房,一看就知道是知識分子之家,完全沒有刻意裝修布置,但每件家私自然而然與環境配合。
南孫忽然想起她從前的家,也有這股書卷氣,但,過去的事還提來做甚。
南孫一點都不覺得緊張了,她背著夕陽笑。
他去聽了一個電話,隨即出來徵求南孫的意見,「我表妹想與她男朋友過來玩,你怕不怕吵?」
南孫微笑搖搖頭,好久沒有出來交際,趁這個假期練習練習也好。
只見王永正過去取過聽筒,「章安仁,你們來吧。」
章安仁。
南孫一呆。天下同名同姓的人難得會有這麼多,這個與人家表妹走的章安仁,自然就是她以前的男友章安仁。
女方的家庭對於章安仁來說太重要,由此可知,該位王小姐的環境一定不錯。
要是即刻告辭,也還來得及,但南孫自覺沒有必要,所以處之泰然,當然,最主要是,章安仁已不能傷害她,他現在是一個陌生人了。
南孫有備而小章無備,看到她時他呆住,有些作賊心虛,跟著才若無其事地打招呼。
心細如塵的王永正已覺異樣。
王小姐卻不覺得,她是個嬌小玲瓏的女孩子,比南孫矮半個頭,完全被寵壞,什麼都要男友侍侯,電話都要他撥好號碼接通才遞給她,喝一杯茶,加糖加牛奶也要他做。
如果南孫不在,章安仁會做得很自然,但面對前任女友,未免覺得自己是降格了,所以渾身不安。
南孫裝作沒看見。
王小姐很活潑,她有那種普通的俏麗,驟眼看,會以為是電視上芸芸小女,明星中的一名,但衣著首飾卻又顯露身份。
她對南孫很熱情,搶著說:「我這個表哥一直沒有固定女友,眼角很高很高,不過我不怪他看中你,蔣小姐,你真瀟洒,我最羨慕人家刻意一雙平跟鞋到處去。」
被王小姐這麼一說,章安仁未免勾起心事,南孫最難能可貴之處是永遠坦蕩蕩,豪邁爽朗,與他現任女友相比,一如金鷹,一如黃鶯,章安仁頓時懊惱起來,他會耐煩服侍這隻依人小鳥一輩子嗎?
南孫唯唯諾諾,絲毫沒有不悅之意。
不到半小時,王小姐又勒令章安仁送她到別家拜年,她開一部父親送的鮮紅色名貴跑車,引擎咆哮著走了,完全像一陣風。
南孫忍不住笑起來。
王永正說:「你認識小章吧?」
「他曾是我男友五年之久。」
「啊,發生了什麼?」
南孫䀹䀹眼,「他配不上我。」
王永正想一想,「我也認為如此。」
從此他沒有在南孫面前提起章安仁。
小章卻沒有這麼磊落,在好幾次家庭聚會的當兒,他不放過機會,隱隱暗示王永正,南孫讀書時就與教授有曖昧,然而這還不是偉大的他與南孫分手的緣故,而是因為整個蔣家族都不上路……等等等等。